[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被评为“赣州市第六届(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7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近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被赣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赣州市第六届(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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