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丰县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府字〔2010〕12号
关于印发信丰县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信丰县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信丰县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事故控制指标为核心,以“两杜绝、一减少”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难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培训教育、安全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取得新突破,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再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追赶跨越新业绩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确保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实现“两杜绝、一减少”。两杜绝: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杜绝校园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一减少: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9年有所减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不发生死亡事故。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直、驻县各单位的事故控制指标由县安委会另行下达。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源头管理,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
1、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对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经济政策。对达不到颁证标准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颁证。
2、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安全设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报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可研和预评价、工程设计、工程峻工验收评价进行审查。其他投资规模达到国家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也要依法执行“三同时”制度。
3、加强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继续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加强职业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定期联系会议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并做好防治工作。
4、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责任制,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每季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实行月报送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健全台账,落实措施,狠抓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工作。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组织整改;跨行业、跨部门的事故隐患,由县安委会协调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凡是确诊为重大事故隐患、短时间内又难以消除的,要立即按规定上报县政府,明确治理责任人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人,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
(二)突出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抓综合协调;其他分管领导要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管、行业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2、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继续将安全生产列入年终综合考核指标,实行单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范围。对年度考核前六名的乡镇、部门评为先进单位,由县政府各奖励8000元;评选先进个人20名,由县政府各奖励1000元。
3、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性责任事故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乡镇、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作书面检查。
4、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类事故进行查处,认真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刑法修正案(六)》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警示效果。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事故处罚落实到位。对瞒报、延报、谎报事故行为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予以严处。
(三)突出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以创建全国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为契机,加强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全面贯彻瓦斯治理方针,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落实先抽后采技术措施,加强对高瓦斯矿井、双突矿井、水患矿井监测监控,将“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的安全隐患列入重大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防范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
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实现到2012年底所有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推进萤石矿安全整治工作,对没有通过市、县组织验收的,一律报请省局不予安全生产许可;推进提升运输系统整治,对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以防坍塌、泥石流为重点,加强排土场、废石堆安全整治;开展采石场安全整治,强力推行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提高机械化水平;推进矿山特别是老矿区地压研究论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推进矿山安全基础管理。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化工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推行新建化工项目审批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准入关;重点整治生产企业中存在安全距离不足、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强制推行危险性工艺自动化控制装置改造,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台帐建设;抓紧化工企业发展规划,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工业园区。
深化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平安农机”等活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健全新建道路、桥梁通车前交通安全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准开通。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推进客运车辆GPS的安装应用,加强安全监控。加强校车管理和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客运、危货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加强全县渡改桥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道路施工、水利、校舍、电力工程等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把建筑施工资质申报和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工业园区、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规范建筑施工秩序。
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排查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实行“五个一律”。
深化其它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冶金、机械等工商贸企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机、学校等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
(四)突出监管执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突出监管执法重点。把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以及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的作为打击重点;把违反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作为查处重点;把制止企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2、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改进方法。把监管执法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结合起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证照,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把监管执法与企业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企业自觉加大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计划执法,提高执法质量。
3、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探索县、乡及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起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非联合机制,形成对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严打重治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的配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抓安全的舆论氛围;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加强社会舆情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的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进一步增强活动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乡村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下基层”、“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3、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健全培训档案,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全面开展在党政领导干部离岗学习、新任干部到位履职、企业员工进厂时,开设“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继续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各类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监人员履职能力。
巩固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积极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寓服务于监管之中,既要服务大局,也要为企业安全生产和地方安全发展排忧解难,提供优质监管服务。
加强队伍业务建设,面向全县安全执法人员以及乡镇安监员,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安监人员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监管队伍。
(七)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在巩固完善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实行分片挂点联系制度,加强对乡镇安监站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帐,大力实施“金安”工程,配备必备的安全监管监察装备,实行规范化管理,力争年底有10个乡镇通过验收。
2、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先点后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机械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和档案。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投入,改善设备工艺水平。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力度,大力推广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督促高危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全面实行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专家评审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台账,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
(八)加强协作联动,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积极发挥县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实现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联合执法体系,构建全县大安全格局,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主题词:安全生产 2010年 意见 通知
抄报:市安委会。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