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环境空气设置了2个自动监测子站,分别为信丰县环保局、信丰县行政中心。
一、评价标准及方法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6 项指标。
三、评价结果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2017年2月信丰县环保局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35-122,环境空气质量状况8天为“优”,15天为“良”,5天“轻度污染”;有17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3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O3),;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百分率为82.1%。信丰县行政中心站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32-108,环境空气质量状况8天为“优”,16天为“良”,1天“轻度污染”,3天因为维护无数据;有9天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SO2),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O3),,2天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4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百分率为85.7%。
2017年2月环保局站点质量等级统计
四、污染原因分析
2月12日至2月15日连续4日环保局站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超过100导致轻度污染。出现该原因是由于连续多日天气,环保局周边施工灰尘较多,导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