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一)受理处(业务受理)
(二)档案处(注销存档)
二、必要要件
(一)注销他项权书:房屋他项权证、银行出具还款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二)注销房屋所有权证书:原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批准拆除或其他原因变更的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