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
(一)许可事项名称:更正登记
(二)实施机关:信丰县房产管理局
(三)实施依据:
1、《房屋登记办法》;
2、《物权法》。
(四)实施条件:
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
(五)数量限制:无
(六)实施程序:
提交申请→窗口受理→窗口核准送审→缴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就登记事项公告。
(七)决定期限: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现执行7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依据:
1、收费标准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
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
(九)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证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错误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等;
4、房屋权属证书(权利人提出申请的);
5、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的);
6、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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