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信国土拍挂告字[2011]017号)
信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国土拍挂告字[2011]0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规定,经信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信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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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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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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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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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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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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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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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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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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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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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瑕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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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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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体育中心南侧B块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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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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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居住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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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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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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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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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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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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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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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申请的办理: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2月15日中午12:00时前,到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及提交书面申请报名。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中午12:00时(以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收讫时间为准)。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3)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3、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中心将在 2011年12月16日上午开拍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拍卖方式、时间、地点:
1、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必须于 2011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前到信丰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手续。
2、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的增价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即出价最高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取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拍卖时间:2011年12月16日上午10:00时。
4、拍卖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市政大道56号行政服务大楼4楼)。
四、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为便于规划和城市美观,受让人必须按照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信建规设字2011034号)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土地登记和开发建设手续等办理事项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佣金比例详见拍卖文件)、契税(按拍卖成交价的4%)和交易服务费按赣市国土资字[2008]147号文件标准由买受人缴纳。
3、本次公开拍卖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的报名。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拍卖文件,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中午12:00时前到信丰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购买,报名资料费600元。
六、出让人及其联系方式:
出让人: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信丰县府前路1号
联系人:付先生、王女士、郭女士
联系电话:0797—3338611、0797—3339348 13767726306
开户名: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赣州银行信丰支行
帐 户:2863,0001,0310,0000,301(土地竞买保证金)
信丰县国土资源局
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赣州拍卖中心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