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通 知
信字〔2010〕33号
中共信丰县委 信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信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信丰县委
信丰县人民政府
2010年6月8日
信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和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的《信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赣市办字〔2010〕20号)的要求,为做好信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信丰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着力解决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分开”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2、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政府机构设置要从实际出发,不要求与上一级政府对口,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整合力度,允许一个部门对口上级几个部门。要在大部门体制方面大胆探索。
3、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机构调整与设置
(一)行政机构
(1)保留的工作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十大体系办公室牌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组建调整的部门
组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职责,整合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县经济贸易委员会。
组建县农业和粮食局,将县农业局的的职责、县粮食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农业和粮食局。不再保留县农业局、县粮食局。
组建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挂县新闻出版局牌子)。将县文化局的职责、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县文化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组建县商务局。将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职责、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商务局。不再保留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再保留县建设局。
组建县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县交通局。
组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县卫生局,将县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县科学技术局由县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与县科学技术协会合署。
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整合划入县委统战部,对外保留牌子。
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县委工作部门,作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不变。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由归口县政府办公室管理调整为县委办公室管理。
以上机构均为正科级。
(3)其他机构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副科级。
县物价局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副科级。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教育局内设机构,副科级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副科级。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卫生局内设机构,副科级。
(4)县政府派出机构
保留县政府派出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驻上海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驻东莞办事处、驻南昌办事处等派出机构。
县森林公安局、县物价监督检查所和价格成本调查队维持现状不变。
经过上述调整,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5个(县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详见机构改革方案具体机构设置表。
(二)事业机构
(1)保留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工业园管委会、县煤炭局(挂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县体育局、县旅游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档案局、县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县房产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地方志办公室,以上机构仍为正科级。
(2)涉改的事业单位
组建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将县扶贫办职责、县民政局移民办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不再保留县扶贫办公室、移民办公室。
县中小企业局更名为县民营企业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由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二轻行业办公室、手工业合作联社职责整合划入民营企业管理局。保留县手工业合作联社牌子。不再保留二轻行业办公室。
将县农业机械局、县果茶局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由农业和粮食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将县水土保持局由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组建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商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组建县招商服务中心,为县商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原物资协会以及原外经贸局所属的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海关事务联络办公室、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信丰商检办公室整合划入县招商服务中心。
组建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为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电台并入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对外保留牌子。 电视转播台整合划入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
组建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为县农业和粮食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组建县市政管理所,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撤销县陈毅广场管理所,县陈毅广场管理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市政管理所。
县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由县政府办公室管理调整为县城市管理局管理,机构性质级别不变。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不挂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局牌子。
县脐橙场、县电影公司、县国有改制企业服务管理中心不再保留事业单位。
(3)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整合调整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均由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管理,机构性质、级别均维持不变。
经过上述调整,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由22个调整为13个。
三、做好“三定”工作
(一)开展三定工作的范围: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的“三定”工作,是机构改革的中心内容和实质性措施。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派出机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重新进行“三定”。
(二)“三定”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三定”内容包括:本部门(单位)职能调整情况(包括划入、划出、增加和转变的职能);本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股室的数量、名称及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涉改单位的原下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能变化再作必要的整合。
“三定”工作的具体要求:
1、定职责。按照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明确界定各个部门的职责任务和职权范围,合理调整部门分工,将由两个或多个部门分管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交由一个部门承担,或明确以哪个部门为主,理顺职责关系。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原则上参照市直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理顺,由县编委办公室审核,报县编委审定。
2、定内设机构。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职能交叉的内设机构要理顺,职能相同或相近的要合并由一个股室承担;职能较少、工作量不大的应综合设置股室。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不满2人的不设股。
县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县政府直属及部门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除已明确副科级的原则上定为正股级;副科级单位的内设机构为副股级。
3、定人员编制。在机构改革“三定”工作中,涉改的部门(单位)根据职能配置、工作量大小等情况重新核定编制;未涉改但职能发生变化的部门(单位),县编委将根据职能变化和工作需要对其编制进行适当调整。县政府工作部门一律使用行政编制。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使用行政政法专项编制。
县直部门、单位(除县委办、政府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外)原则上不设立独立的后勤服务机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使用工勤编制,工勤编制按行政编制总数的10%另行配备核定。
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农机局、果茶局、水保局、民营企业管理局、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招商服务中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八个单位不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部门(单位),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出意见报县委审定。
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配备领导职数。政府工作部门行政领导职数配1正3副的部门18个,其余工作部门配1正2副或1正1副。
内设机构职数:设岗人数3名的配1正,4-7名的配1正1副,8名以上配1正2副,最多不能超过1正3副。
(三)“三定”工作的步骤。
县直各部门、单位按要求拟订本部门的“三定”方案初稿,送县编委办公室审核后,报县编委审定、县政府审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县编委办公室审核的“三定”方案,均以正式文件报送。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三定”方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行文批复。
(四)“三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是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扎实稳妥地组织好本部门、单位的“三定”工作。
在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凡涉及到机构、职能和人员划转等问题,由县编委办公室负责协调,报县编委会审定。
四、人员安排
(一)机构整合的部门,按照职能、任务重新核定人员编制。
(二)整合和撤并的政府工作部门、机构、单位人员不逆向安排。即:根据整合部门(单位)性质和个人身份相符的原则,随职能划转新组建的工作部门或单位(整合前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身份的人员安排到到新组建的工作部门)。原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新组建的事业单位。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编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当前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明确要求
1、抓紧拟定“三定”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拟定“三定”方案,在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县编办。县编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2、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冻结机构编制和人员调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调配工作人员,违规转移资产、私分钱物、公费旅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严格保密纪律。要加强文件、档案资料和印章的管理,及时做好文件、档案资料和印章归档、移交工作。
4、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定”方案,不得随意改变经上级批准的机构编制方案,县编办要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圆满完成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主题词:机构改革 实施方案 通知
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秘书科 2010年6月12日印发
(共印30份)
信丰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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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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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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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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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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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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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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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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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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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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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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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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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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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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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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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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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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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
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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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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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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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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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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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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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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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和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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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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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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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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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信丰县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5个(县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均为正科级。县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十大体系办公室牌子;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挂县新闻出版局牌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此外,设置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县物价局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卫生局内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