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赖佑珍、徐小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丰县人民政府
信府字〔2009〕50号
关于赖佑珍、徐小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赖佑珍同志任信丰县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徐小明同志的信丰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任免时间从2008年12月22日起计算。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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