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检察院概况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于一九七八年十月恢复重建。地处江西省南部信丰县城。该院现有干警61人,其中:男54人,女7人,党员57人,团员1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4人,检察员29人,助理检察员10人,法警6人,无法律职务2人,职工5人。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0岁;干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7%,内设12个科、室、局、队。即:办公室、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大队。设立举报中心与控告申诉检察科合署办公,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室与监所检察科合署办公。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一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定检察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根本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围绕“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工作方针,以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执法监督三项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大检察工作力度,使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有效顺利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稳步发展。我们的做法是: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是队伍建设的领头雁,领导班子的素质如何,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是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事业兴衷荣辱的关键。因此,我院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首位。一是抓班子的政治学习,强化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要求每月集中学习两次;二是抓班子的业务学习,要求每人每年撰写业务论文2篇以上;三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四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六是坚持每周一上午党组领导碰头会制度。
    2、以“星级创优”为载体,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全院干警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学习教育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二是狠抓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实行开门整顿,广纳良言,进行专项治理。如召开“检企”联系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检风检纪监督员”座谈会等;三是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工作,选送干警参加岗位、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办案一线和“八小时以外”的思想教育工作;五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要求各部门向院党组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督促,细化责任,增强责任心,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3、推进改革进程,创新机制建设。我院推行了检务公开、主诉(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还实行了干警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和轮岗和轮换等改革措施,激发了队伍活力。
    4、以“严打”整治斗争为主,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1、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仅2001—2002年度反贪污贿赂局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3件,立案侦查25件3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严把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关口,确保批捕和起诉案件质量,2001—2002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50件355人,依法提起公诉273件385人,不起诉55人。
    5、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强检察机关形象建设。一是要求副科以上干部必须与一名人大代表或一名政协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二是发挥检风检纪监督员的作用,经常保持联系,适时邀请参加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在社会上的反映,征求意见,改进检察工作;三是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宣传检察工作。在办好《信丰检察信息》的同时,利用“举报宣传周”、“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在县城、圩镇、学校、厂(矿)、场区进行法制宣传;四是加强与农民群众的联系,组织干警深入农村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为农民群众办好事等活动。树立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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