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3-18 11:14:00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县政中心后勤工作的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县政中心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办公楼水电管理、房屋修缮、基建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以及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机关事务有关工作。2019年《信丰县机构改革方案》将公共机构节能职能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数50人,其中:参公编制50人、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数149人,包括参公人员37人、退休人员15人,聘用人员97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19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47.63万元,比上年减少1082.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0.37万元,包括财政补助收入2130.3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7.26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19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247.63万元,比上年减少1082.6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96.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0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7万元;项目支出1751.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92%,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1.46万元,资本性支出4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9.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54%;社会保障和就业40.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卫生健康支出13.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1%;住房保障支出23.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5%;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7万元;资本性支出45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3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047.49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2.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5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7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9.99万元,较上年减少7.4%,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

政府购情况

2019年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6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60万元。较上年减少190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

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7,其中一用车57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5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4金额1562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02.46万元,比上年减少705.54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9.46万元,比上年减少802.46

 

第三  信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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