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提出建议;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各乡镇政法委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14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全额事业5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518.98万元,比上年减少59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7.3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7.31%,包括财政补助收入1947.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71.6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518.98万元,比上年减少592.0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99.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81%,包括工资福利支14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1919.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19%,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8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1.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84.37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5.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6.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1.37万元,资本性支出4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47.36万元,比上年减少862.08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89万元,较上年下降9.6%。
(六)政府釆购情况
2020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8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是减少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2个,涉及金额1919.31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多。
第三部分 中共信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