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3-18 10:32:00

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

信丰县委党校是主管干部培训工作的县政府(县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对县情进行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二)贯彻党的干部教育方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党校工作的各项决定、指示精神,制定党校发展规划。
(三)根据县委对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会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公务员队伍的轮训、培训规划。负责落实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下达的干部轮训、培训任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员在党校期间表现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四)受县委委托举办专题研讨班、读书班,研讨党的建设和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
(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办好以党政干部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骨干为主要对象的培训、轮训,并开展党校校际间的经验总结与交流。
(六)负责党校教学、教研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行政后勤队伍建设。
(七)以多种适当方式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委党校编制数21人,其中:参公编制9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差额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人数14人,参公人员9人、全额事业5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信丰县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71.22万元,比上年减少3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7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信丰县委党校支出预算总额为171.22万元,比上年减少32.0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1.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1.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8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1.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信丰县委党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05万元,比上年减少27.27万元。具体为:教育支出132.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8万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信丰县委党校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3.63 万元,较上年增长12.42%,主要是业务量有所增加。
(六)政府釆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因单位公车改革,部门无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无绩效目标。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信丰县委党校“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2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2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


第三部分  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表

信丰县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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