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来源:工交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4-30 10:05:00

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2021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

2021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并对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协调推进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多种融合发展的进程中推动全县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

)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工程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提升工业设计等服务型制造发展。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10人,包括全额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2021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信丰县食品办收入预算总额110.74万元,比上年增加1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79万元,包括财政补助收入99.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95 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支出预算总额为110.74万元,比上年增加18.76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0.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71万元。

按支出功能类别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9.03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1.71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74万元,比上年增加18.76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110.74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本级及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工信局合并办公。

政府购情况

2021年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与工信局合并办公。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绩效目标项目0个。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县工信局合并办公。

第三部分  信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3607】2021年部门预算输出表(元可转万元)(食品办)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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