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工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来源:工交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2-20 10:55:00

信丰县工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工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工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并对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提出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协调推进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多种融合发展的进程中推动全县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三)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计划、产业政策,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主管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

(五)承担稀土等资源型优势产业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六)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强基、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工程建设,指导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提升工业设计等服务型制造发展。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八)按规定负责工业领域节能工作,督查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工业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工业领域规定权限内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工业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十)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优化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十一)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重点牵头抓好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民营(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和健全信用体系;指导和协调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提出改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建议;负责“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认定”。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三)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园区发展规划,推动工业项目向高新园区集中,提出促进高新园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评估认定;负责组织、指导高新园区建设。

(十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协调推进软件和物联网产业发展。

(十五)按照规定权限,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负责通信行业的协调工作。

(十六)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十七)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指导全县政务网站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应用的培训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招商和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一)承担原经贸系统主管的国有改制企业的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工信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工信局部门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4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0人,行政在职人数1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50人,遗属人数14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工信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工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工信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工信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98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2.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工信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98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9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2.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8.7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2.17万元,对企业补助68万元,其他支出133.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4  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57.69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7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1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13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工信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76.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3.8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5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4.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0.31万元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0.81万元,增长1.6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县领导春节、中秋走访慰问困难企业项目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通过春节、中秋走访慰问困难企业,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2)立项依据:县领导春节走访慰问困难企业,提升我县营商环境。

3)实施主体:信丰县工信局

4)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走访慰问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工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8.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8.4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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