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农业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5:13:00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拟订全县农业新技术推广计划。

(二)参与拟订中药材、水果、茶叶等特色产业的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技术支撑。

(四)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为全县农作物监测预报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承担全县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农作物种子抽查和质量检验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综合防治和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146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数127人,其中:在职人数127人,包括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4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3;退休人员65人。遗属人员列在机关。

第二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849.75万元,较上年减少408.66万元,减少幅度7.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2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2.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1.20万元,因上年预算在全部在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80.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3.5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81.1万元,因上年其他资金预算偏高;上年结转(结余)687.65万元,较上年增加591.24万元,主要是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468万元、现代农业专项(水产种业)100万元、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项目72.53万元等资金因项目进度等原因尚未拨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84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8.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项目支出4849.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2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768.55万元。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全部在县农业农村局列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3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82%;商品服务业等支出46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65%;其他支出308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63.53%。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6%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其他相关支出3768.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7.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1.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1.20万元。因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在农业农村局列支。具体为: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用经费全部在县农业农村局列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农业农村局23年农业政策性保险

1)项目概述2023年中央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其中包括水稻、育肥猪、能繁母猪、中药材等项目,帮助农民迅速恢复生产生活,减轻政府灾后救灾资金负担。

2立项依据:赣财金〔2022〕16号文件、赣市财金字〔2022〕31文件、信办字〔2022〕23号文件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赣财金〔2022〕16号文件、赣市财金字〔2022〕31文件、信办字〔2022〕23号文件

5)实施周期20231月至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保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B、指标:

a.数量指标:水稻投保面积覆盖面≥98%;育肥猪保险覆盖率≥70%

b.质量指标:风险保障水平=100%

c.时效指标:按季度申报完成,及时办理理赔

d.成本指标: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

e.经济效益指标:降低农业生产损失  明显降低

f.社会效益指标:农户保险知晓率≥90%

g.生态效益指标:

h.可持续影响指标:带动农户发展动力 基本达成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2.农业农村局23年实施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项目

1)项目概述:信丰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面积为8344亩,无严格管控类耕地,主要分布在安西镇和嘉定镇。

2立项依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市农字〔20235号文件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赣州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市农字〔20235号文件、信丰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32月至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2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耕地污染治理后治理区域内稻谷中目标污染物含量降低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GB2762-2017)规量标准以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

B、指标:

a.数量指标:治理面积= 8344

b.质量指标:稻谷中目标污染物控制标准率≥90%

c.时效指标:完成时限 年底完成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提升绿色品牌效益 明显提升

f.社会效益指标: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基本达成

g.生态效益指标:投入品重金属含量低于GB,确保投入品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h.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土壤生态系统 明显保护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0%

3.农业农村局23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1)项目概述:通过土壤普查,查明查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土普办字20221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土普办字20221号

5)实施周期20231月至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查明查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B、指标:

a.数量指标:表层样点采样数≥360个、剖面样点采样数≥5

b.质量指标:普查质量合格率≥90%

c.时效指标:任务开展及时率≥90%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作用明显

f.社会效益指标:落实筑牢耕地红线  有利于

g.生态效益指标:掌握土壤污染情况 有助于全面掌握

h.可持续影响指标:优化农业产业布局 助力优化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4.农业农村局23年动检经费

1)项目概述着力抓好以非洲猪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大力推进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和猪场改造升级,不断完善生产经营模式,探索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合作共赢、持续高效”的现代生猪养殖转型升级之路。

2立项依据:根据赣市防重办字﹝2019﹞4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维护畜牧体系、基层动检体系差旅费、办公费、宣传印刷费、劳务、固定资产采购等日常防疫运行支出。

5)实施周期20231月至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全力保障动物疫病防控、生猪产业发展工作高效运转。

B、指标:

a.数量指标:年动物检疫排查人次≥1200人次

b.质量指标:生猪出栏量≥80万头

c.时效指标:完成时限 202312月底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降低生猪养殖成本 明显降低

f.社会效益指标:动物防疫意识率≥90%

g.生态效益指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

h.可持续影响指标:稳定生猪生产 明显稳定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5.农业农村局23年病死猪无害化和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经费

1)项目概述:主要是2023年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县级配套资金、重大疫病乡(镇)扑杀经费、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经费、防控物资采购费用。

2立项依据:根据信府办字﹝2021﹞15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病死猪统一收集,集中拉至第三方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省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布鲁氏菌等人畜共患病疫情,符合强制扑杀病种和畜禽品种范围,对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

5)实施周期20231月至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

B、指标:

a.数量指标: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牛羊等畜禽预计数量≥3万头

b.质量指标:无害化处理完成率=100%

c.时效指标:及时处理率=100%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减少生态环境治理成本 明显减少

f.社会效益指标:无害化处理普及率≥90%

g.生态效益指标:保护生态环境 明显保护

h.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 明显推进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6.农业农村局23年基层协防员工资

1)项目概述掌握村里动物出栏、补栏情况,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杀等应急工作及春秋防工作,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它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2立项依据:依据信府办字﹝2007﹞285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依据信府办字﹝2007285

5)实施周期20231月至202312

6)年度预算安排:61.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有效做好全县各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B、指标:

a.数量指标:人员数量≥70

b.质量指标:动物疫病防疫情况 稳定

c.时效指标:工资发放时间 半年发放一次

d.成本指标:工资标准 300/每人每月

e.经济效益指标:

f.社会效益指标:动物疫病防疫知晓率≥90%

g.生态效益指标:

h.可持续影响指标:强化基层疫病防控体系 明显强化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全部由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全部由信丰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信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3-03-16 (50300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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