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二)提出和落实县级储备粮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
(三)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四)负责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责任。
(六)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七)归口管理粮食统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内设股室4个,包括:综合股、保障供应股、行业指导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股。
编制数12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9417.27万元,较上年增加822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8.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6.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28.00万元,因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在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170.4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3.2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8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1%,较上年增加16.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9417.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21.7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项目支出19417.27万元,较上年新增8224.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8.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6189.27万元,较上年新增4996.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3246.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72%;其他支出16170.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28%。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商品和服务支出32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其他相关支出16189.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3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2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28万元。具体为:农林水支出3228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在县农业农村局列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用经费在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部门本级)
1.农业农村局23年粮食生产奖补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完成2023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70.34万亩任务数,加大政策扶持(粮食生产奖补),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增效。
(2)立项依据: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信府办〔2022〕23号(2023年文件尚未出台)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信府办〔2022〕23号(2023年文件尚未出台)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完成2023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70.34万亩任务,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增效。
B、指标:
a.数量指标:全县粮食播种面积 ≥70.34万亩
b.质量指标:全县粮食产量≥24.33万吨
c.时效指标:资金拨付时限 2023年底前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促进粮食增产增收 明显促进
f.社会效益指标:改善土地撂荒现象 明显改善
g.生态效益指标:提升耕地质量 明显提升
h.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 有效促进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2.农业农村局23年“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贴息资金
(1)项目概述:开展“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融资工作,通过市政府筹资设立风险缓释金,按照1:8的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全市农业产业发展。借款人按月先行支付利息,县级财政根据每季度贷款发放和贷款展期情况审核拨付利息补贴。
(2)立项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财农信贷通”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政府办公室字〔2020〕19号、《关于印发<信丰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实施细则>的通知》信 种业振兴贷字〔2020〕1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财农信贷通”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政府办公室字〔2020〕19号、《关于印发<信丰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实施细则>的通知》信 种业振兴贷字〔2020〕1号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22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A、绩效目标:开展“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融资工作,通过市政府筹资设立风险缓释金,按照1:8的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全市农业产业发展。
B、指标:
a.数量指标:扶持农业企业、合作社、个体户数≥1500家
b.质量指标:贷款还款率≥95%
c.时效指标:贷款发放及时率≥95%
d.成本指标:控制在预算内
e.经济效益指标: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明显降低
f.社会效益指标:缓解农业企业融资困难 有效缓解
g.生态效益指标:无
h.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有效促进
i.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二、2023年undefined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未安排此项费用。
第三部分 信丰县粮油供应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