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有: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以脐橙为主的果业发展服务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职能,拟定产业发展规划,果业开发、技术管理指导,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产业集群建设,协助维护信丰脐橙果品市场秩序,品牌建设,果树苗木质量管理和病虫害预防监测,集品营销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分别是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编制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编1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聘用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613.75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6.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6.7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6.4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3.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82.75万元,较上年减少527.2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61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566.4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6.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3228.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3.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5.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96.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5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8.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43万元,较上年增加5.17万元,增长15.94%,主要原因是承办2023年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暨中国柑桔学会,增加了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九)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1)项目概述
重点是大力推进和实施“1237”工程。“1”即打造一条脐橙产业精品旅游示范带,“2”全力以赴办好两个重大节会2023年中国柑桔学会年会和持续争取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永久性会址落户信丰。“3”。即持之以恒推进三类示范基地建设.一是持续推进脐橙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二是持续推进新开发和恢复示范果业基地建设。三是持续推进标准化生态示范基地建设。“7”。即大力推进五大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柑橘种质资源圃建设。二是大力推进人才果园项目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国家级赣南脐橙批发市场项目的正常运营。四是大力推进脐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的落地。五是大力推进脐橙产业数字化项目建设。六是大力争取赣南师范大学现代产业学院项目落地信丰。七是大力推进“世界脐橙小镇”项目早启动。
立项依据
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信丰县2022年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信发[2022]8号)文件
实施主体
龙头企业、合作社、果农、主管部门等
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信丰县2022年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信发[2022]8号)文件
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年度预算安排
3000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
(1)绩效目标:2023年,不断建立和完善品种、苗木保障体系、人才和技术支撑体系、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品质品牌提升体系,稳规模、优结构、提品质、保安全、树品牌、重环保、增效益,着力健全组织、人才、资金、考评等方面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信丰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申报创建出口基地16个、绿色食品企业认证20个;脐橙产量达到22万吨,全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0亿元。效益指标:培育无病毒苗木50万株;柑橘黄龙病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建设100个柑橘黄龙病防控示范园区,建设一个1000亩以上保护改造示范区;高标准建设生态示范园100个以上;建设病虫害监测点70个。满意度指标:相关农户及农业合作社满意度98%。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九)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1)项目概述
重点是大力推进和实施“1237”工程。“1”即打造一条脐橙产业精品旅游示范带,“2”全力以赴办好两个重大节会2023年中国柑桔学会年会和持续争取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永久性会址落户信丰。“3”。即持之以恒推进三类示范基地建设.一是持续推进脐橙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二是持续推进新开发和恢复示范果业基地建设。三是持续推进标准化生态示范基地建设。“7”。即大力推进五大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柑橘种质资源圃建设。二是大力推进人才果园项目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国家级赣南脐橙批发市场项目的正常运营。四是大力推进脐橙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的落地。五是大力推进脐橙产业数字化项目建设。六是大力争取赣南师范大学现代产业学院项目落地信丰。七是大力推进“世界脐橙小镇”项目早启动。
立项依据
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信丰县2022年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信发[2022]8号)文件
实施主体
龙头企业、合作社、果农、主管部门等
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关于信丰县2022年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信发[2022]8号)文件
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年度预算安排
3000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
(1)绩效目标:2023年,不断建立和完善品种、苗木保障体系、人才和技术支撑体系、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品质品牌提升体系,稳规模、优结构、提品质、保安全、树品牌、重环保、增效益,着力健全组织、人才、资金、考评等方面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信丰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2)绩效指标:产出指标:申报创建出口基地16个、绿色食品企业认证20个;脐橙产量达到22万吨,全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0亿元。效益指标:培育无病毒苗木50万株;柑橘黄龙病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建设100个柑橘黄龙病防控示范园区,建设一个1000亩以上保护改造示范区;高标准建设生态示范园100个以上;建设病虫害监测点70个。满意度指标:相关农户及农业合作社满意度98%。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每月需要出国情况。
公务接待费7.5万元,较上年增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来增加增资增项工作和欧盟脐橙出口基地接待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每月需要出国情况。
公务接待费7.5万元,较上年增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来增加增资增项工作和欧盟脐橙出口基地接待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信丰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