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林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林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林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推进林场改革相关工作。
6.拟订林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林业产业政策建议,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7.负责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8.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计划和防护标准并付诸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9.负责林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林场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11.负责林场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林业局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
本单位设立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科技生产办公室、林政办公室。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2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请于此处附决算公开表链接)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2021年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1527.13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1527.13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419.89 万元,占 27.4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25.01万元,占60.58%。上级补助收入182.23万元,11.93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527.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285.18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年末结转和结余241.95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16.38 万元,占 86.86%;项目支出 168.80 万元,占 13.1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8.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11.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三)农业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35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28.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1.0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1.09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9月份机构改革列入新增单位,没有上年数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公车事项,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及机构改革后无该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8.5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78.5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78.5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车辆合计6辆,其中: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营林生产、护林防火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本县预算绩效开展实际情况,二级预算单位未开展绩效工作,本单位2021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