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农业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5:22:00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

    

第一部分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林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全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四)负责全场森林、杉木、木荷资源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推进全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订全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林业产业政策建议,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指导全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培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十四)、负责全场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共有预算单位综合科、科技生产科、林政科等三个职能科室,下设南坪工区、半坑子工区、老龙工区、邓岗工区。以及一个省级保障性苗圃

编制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221人,其中:在职人数56人,包括行政编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4人;聘用人员15人;遗属人员6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收入预算总额为1005.94万元,较上年减少353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9.8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44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3.7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6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4.90万元,较上年减少20.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支出预算总额为100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37.5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8.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5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27.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6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40.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6%;卫生健康支出16.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3%;节能环保支出37.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1%;农林水支出410.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76%;住房保障支出53.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0%;其他支出4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43.74%。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8.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55%;商品和服务支出87.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1%;其他相关支出440.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7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6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48.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2万元,农林水支出38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政府采购总额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执法执勤用车0,其他用车2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江西省林科院、信丰县林业局合作共建博士工作站项目

1)项目概述: 江西省林科院、信丰县林业局合作共建博士工作站项目

2)立项依据:信府办抄字 [2021]5555号

3)实施主体: 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

4)实施方案:

1、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

2、指导和帮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4、开展人才培养与交流。

5)实施周期: 2021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县财政补助专项资金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指导收集杉木种质资源收集和杂交育种试验。

2、指导杉木二代种子园子代测定林营建等工作。

3、指导林场申报相关项目,提升林场科研能力。

4、举办技术培训班1期,提升技术人员业务水平。

5、杉木良种取得成果。’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三部分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信丰县林木良种场)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9.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信丰县林木良种繁育中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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