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林业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业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林业局本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林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3.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7.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林业产业政策建议,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9.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1.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13.监督管理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14.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林业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信丰县林业局本级。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员5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请于此处附决算公开表链接)信丰县林业局本级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0252.5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54.01万元,较2021年增加2699.99万元,增长15.4%;本年收入合计18498.55万元,较2021年增加3328.54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677.14万元,占7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21.41万元,占2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0252.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088.96万元,较2021年增加1290.4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3163.59万元,较2021年增加1409.58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37.46万元,占12.5%;项目支出14951.51万元,占8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6.12万元,决算数为1367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年初未做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98万元,决算数为11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2万元,决算数为6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提高。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5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年初未做预算。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3.25万元,决算数为1056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97万元,决算数为8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年初未做预算。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年初未做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96.45万元,较2021年减少440.28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奖励工资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83万元,较2021年增加14.6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6万元,较2021年增加11.24万元,增长70.2%,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48.6万元,决算数为40.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4.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出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出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3.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9.9%,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361批,累计接待216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没有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6万元,决算数为16.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9%,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一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8.42,福利费支出增加8.28万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1.78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3.4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1.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护林防火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951.5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开本单位森林药材补助资金、油茶培育资金2个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1.森林药材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2.油茶培育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