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来源:农业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09:44:59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承担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开展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三)负责拟定职责内县级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参与县级衔接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五)负责指导搞好小额信贷,抓好光伏电站管理运维、收益分配工作和“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
(六)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帮扶工作,开展分类帮扶、行业帮扶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协助搭建好“凝聚乡贤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平台,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
(七)协助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八)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是县乡村振兴局。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数20人,包括行政编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聘用人员9人;遗属人员0人;抽调人员3人;基层服务岗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68.94万元,较上年减少120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9.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1.6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2.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9.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7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3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9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1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乡村振兴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16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2.8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7.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11.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8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万元、资本性支出2562.10万元、其他支出769.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卫生健康支出9.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2%;农林水支出3342.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17%;住房保障支出27.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6%;其他支出7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18.35%。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9.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4%;商品和服务支出197.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9%;资本性支出256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47%;其他相关支出769.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4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99.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2.28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2万元,农林水支出3337.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2万元,较上年减少2.09万元,下降8.1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信丰县乡村振兴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专项工作经费(拓展脱贫成果)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体系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信字[2015]37号文件
3)实施主体:县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根据(信字[2015]37号文件)设定。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体系正常运行的需要。
2.防贫保险费项目
1)项目概述:防止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等五大因素导致农村户籍人员存在致贫返贫风险。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年30号])精神
3)实施主体:县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参照《2022年人保财险赣州市分公司精准防贫保险方案》设定。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防止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等五大因素导致农村户籍人员存在致贫返贫风险。
3.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衔接)项目
1)项目概述:巩固和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根据脱贫人口和“三类对象”测算
3)实施主体:县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巩固和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5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年初计划,巩固和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瑞信集中式光伏电站2022年银行贷款利息项目
1)项目概述:完善光伏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立项依据:根据信府办字[2018]1108号《关于瑞信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017年银行贷款利息有关事项的批复》测算。
3)实施主体:县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信府办字[2018]1108号《关于瑞信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017年银行贷款利息有关事项的批复》。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0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善光伏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列支项目
1)项目概述:完善优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立项依据:根据信府办字[2019]457号《关于同意金牛花园和金橙花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店铺有关事项的批复》测算。
3)实施主体:县乡村振兴局
4)实施方案:信府办字[2019]457号《关于同意金牛花园和金橙花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店铺有关事项的批复》。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2.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善优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2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11.27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信丰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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