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8-07 09:42:00

第一部信丰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森林公安局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直单位,主要职责是: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1、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

2、人员情况:

本部门2019年年末职工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11人;年末其他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信丰县森林公安局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85.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32.72万元,较2018年减少 57.28 万元,下降30%;本年收入合计752.43万元,较2018年增加35.4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52.43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779.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79.07万元,较2018年增加4万元,增长0.005%,主要原因是:奖励性工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06.07万元,较2018年减少26.6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奖励性工资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79.0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9.07万元,决算数为77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35万元,决算数为48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72万元,决算数为291.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39.19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22.19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9.12万元,较2018年减少18.88 万元,13.57下降%,主要原因是:控制各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6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6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1万元,下降33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1.94万元,完成预算的87%,决算数较2018年相同。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用餐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19.43万元,完成预算的77.72%,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57万元,0.02下降%。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 7 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信丰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9.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4.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5万元,执行数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此项目主要用于日常开支,为森林公安案件办理、民警培训与演练、补充办公办案设备等提供基础保障,从而提高全县人民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确保森林资源不受到毁坏。;二是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公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公安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公安工作需要聘请协警、辅警以及需要各社区、街道工作人员的协助经费严重不足,建议财政部门将基层公安工作经费在预算时适当增加。根据实际情况,用于改善公安工作环境,改善办公条件,解决协警和辅警工作人员补助,以调动业务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9年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实施较好,资金使用情况好,管理方式和效益情况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工作程序规范,制度严格,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项目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优秀。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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