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科教文卫体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7:42:00

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3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信丰县妇幼保健院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妇幼保健院隶属于信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大众健康教育、生殖健康服务、教学科研、培训及技术指导为一体的二级妇幼专科医院,是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援医院,承担着信丰县近52万妇女儿童的妇幼健康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医院内设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儿童保健中心、孕产妇急救中心、生殖健康服务中心;设有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中医科、皮肤科等二级业务科室16个,其中产科、新生儿科、儿科为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全面开展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住院分娩、妇产科及儿科等常见病、疑难病诊治,积极承担全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艾梅乙”母婴传播预防筛查等妇幼健康工作职责。现有职工31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3人,医生83名,护士144名,医技科室46人,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87人,初级职称184人,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生134人。

第二部分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妇幼保健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3238.01万元,较上年增加35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8.0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7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2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0.6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妇幼保健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323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1.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25.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2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2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9%;卫生健康支出964.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9%;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住房保障支出142.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7%;其他支出12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90.65%。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25.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其他相关支出12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65%。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妇幼保健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38.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1.72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1.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18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总额21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妇幼保健院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保证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真正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开展艾梅乙筛查服务和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赣府厅发<2017>74号):根据《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计委关于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国计生发<2001>127号文件)等。

3)实施主体:信丰县妇幼保健院

4)实施方案:2023年将继续通过婚前和孕前卫生指导提供咨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两癌筛查,开展艾滋病全人群筛查,提供免费避孕服务。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12.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综合得分96%以上。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妇幼保健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第三部分信丰县妇幼保健院2023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详见附表)【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信丰县妇幼保健院).xls信丰县妇幼保健院绩效目标表.xls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智能问答
新浪微博
信丰政务
关注·信丰政务
调查
区党政领导履行教
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