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单位预算

来源:科教文卫体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17:41:00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

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九)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行为。

(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十)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

(十)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十)负责监督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秩序等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十五)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六)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是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编制人数小计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编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聘用人员10人;遗属人员1

第二部分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33.63万元,较上年减少6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6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5.0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o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o%,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4.9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3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3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3.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0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7.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96%,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1%;卫生健康支出241.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32%;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住房保障支出18.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8%;其他支出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14.99%。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2.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71%;商品和服务支出80.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99%;其他相关支出51.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3.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7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政府采购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项目

1)项目概述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强化城区管理功能,创建更加优美的环境,不断改善居民群众生活条件,为信丰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

2)立项依据  信字办2020(53)号

3)实施主体  信丰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

4)实施方案  信字办2020(53)号

5)实施周期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资金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2020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2020年6月通过省级初评,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申报工作,2021年1月至今工作继续。

2.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抽样检测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抽样检测工作经费2)立项依据  赣市卫计监字2021(17)号、赣市卫监字2021(31)号 赣市卫健法监字2021(6)号等

3)实施主体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4)实施方案  信卫健字2021(51)号等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资金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完成2023年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抽样检测工作。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9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 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7.6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9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需求

第三部分 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监局23年专项工作经费(卫监局)【36】2023年项目绩效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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