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8-24 14: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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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部门决算    

(公开格式)    

     

     

     

     

     

     

     

     

           公开单位:信丰县司法局    


信丰县司法局 2016 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信丰县司法局编制数51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人数3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6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第二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742.49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8.51万元,较上年增长 448 %;本年收入合计 713.98 万元,较上年增长20.4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713.98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 742.4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678.05 万元,较上年增长19.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和加大了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44 万元,较上年增长126.03 %,主要原因是:部分案件未结、案件款项未付清。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678.05万元,占 100 %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283.47 万元,较上年增长32.3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 173.48 万元,较上年增长19.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七五普法实行,加大了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91.34 万元,较上年下降8.6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其他资本性支出29.7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23.07 万元,决算数为678.0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和加大了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46.8 万元,决算数为 584.0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 % 社会保障和就业 年初预算数为  43.2万元,决算数为 7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9% 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20.4万元,决算数为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 283.47 万元,较上年增长32.39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 173.48 万元,较上年增长19.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七五普法实行,加大了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91.34 万元,较上年下降8.6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其他资本性支出29.7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73.48 万元,较上年增长19.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七五普法实行,加大了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其中:办公费 46.62 万元,印刷费 0.48 万元,水费0.07 万元,电费1.45万元,邮递电话费7.62万元,差旅下乡费32.54万元,会议费0.32万元, 培训费3.25万元,公务接待费12.48万元,专用材料费0.27万元,劳务费4.52万元,委托业务费2.49万元,工会经费1.9万元,福利费4.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9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68万元,决算数为 21.98 万元,完成预算的82.38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8.87 %,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48  万元,决算数为 12.4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6%,决算数较上年增长23.44 %。主要原因是:2015年部分接待费用跨年度在2016年支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2  万元,决算数为 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84.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改革。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3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本部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016年度开展绩效评价的各项目绩效评分等级为优秀。  

第三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4 公共安全支出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406  司法   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监狱和劳教方面的支        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20406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2040607  法律援助  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1  住房保障支出  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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