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8-09 08:48:00

             信丰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五)管理、监督、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管理、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监督、指导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牵头全县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当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
(十)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信丰县司法局编制数54个,其中行政编制51个,事业编3个;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数3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965.2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53.68 万元,较2017年增加89.23 万元,增长138 %;本年收入合计 811.59 万元,较2017年增加90.18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加大了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力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811.59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965.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45.54万元,较2017年增加113.36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9.72万元,较2017年增加66.0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上级年底拨入专项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745.54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32.02  万元,决算数为745.5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9 万元,决算数为  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加大法律援助等工作宣传力度。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33.08  万元,决算数为 68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 %,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5.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8.34万元,较2017年增加177.5万元,增长57.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原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2.43万元,较2017年增加2.6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力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71万元,较2017年减少70.57万元,下降52.95%,主要原因是:离休和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32.06万元,较2017年增加3.76万元,增长13.29 %,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44  万元,决算数为 17.17 万元,完成预算的 56.41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4%,其中:
(一)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26 万元,决算数为 8.4 万元,完成预算的43.61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47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18  万元,决算数为  8.77万元,完成预算的78.44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1.41万元,增长19.16 %。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扫黑除恶、精准扶贫、社区矫正等工作力度的原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2.43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2.6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力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8.7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8.71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8.7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部门进一步完善了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本部门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18年度开展绩效评价的各项目绩效评分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204 公共安全支出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406  司法   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监狱和劳教方面的支        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2040601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2040607  法律援助  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支出  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丰县司法局2018年决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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