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县政府综合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2-28 09:45:00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

    

第一部分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工伤、失业、城乡居保、城镇企业、行政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归口人社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责是: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和发放离退休费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是隶属人社局的全额拨款事业二级单位。单位现有编制40个,在编在岗人数37,其中:全额事业编制在职人数37人,聘用人员10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1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69万元,收入预算总额99.3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1.69元,其他收入3.5万元,收入预算总额0.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15.1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4.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4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6.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万元;项目支出76.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万元、资本性支出19.7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46%;卫生健康支出13.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1%;住房保障支出47.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5%;其他支出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是0.68%。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4.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40%;商品和服务支出6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08%;资本性支出19.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4%;其他相关支出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5.19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0.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万元,较上年减少7.4万元,增长(下降)-16.1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没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其他运转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等业务经办、宣传、培训、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生存情况调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其他必要开支等。

2)立项依据按照《 关于进一步加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3】123号 )文件精神和要求,对县社保中心实行养老保险费征缴激励经费制,即县财政每年按上年度已征缴养老保险费收入总额的0.6%至3%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养老保险基金年终决算后由财政一次性核拨至县社保中心,以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根据赣市社险字【2015】23号,赣办发【2004】1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05】63号文件精神,对企事业单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生存资格认证以及退休人员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计算机网络维护,各乡镇、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费用和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等社会化管理服务。根据赣市社险字[2015]23号文《关于赣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由收改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于2016年起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用于宣传、培训、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生存情况调查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其他必要开支等。

    3)实施主体: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按计划实施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5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附表

2.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信息系统上线购置设备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22年8月26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信息系统上线,并入江西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为做好全险 工作,适应一体化、新社保信息系统业务要求,购置一批高拍仪、信息交互终端等设备便于开展社保业务。

2)立项依据信财核【2022】1644号关于拨付社会保险工作经费的意见

      3)实施主体: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按计划实施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至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9.7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附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1.2万元,较上年减5.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党的政策,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第三部分 信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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