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应急管理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丰县应急管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信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应急管理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丰县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应急管理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一般事故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淅武警部队和基干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统筹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和省、市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16)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应急管理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1 个,是信丰县应急管理局本级。编制人数小计8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5人,行政在职人数1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62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专业森林消防队聘用人员42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2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 信丰县应急管理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第三部分 信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应急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2189.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06.8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39.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6.05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 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持平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应急管理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2189.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06.81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61.5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5.9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94.9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6.6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927.6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32.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83.8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5.7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03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6.04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9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7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2.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7.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3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887.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87.05 万元;其他支出 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持平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094.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1.7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8.5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应急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2139.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96.05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1.9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2.0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7.3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887.85 万元,其他支出 5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61.5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25.9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94.9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66.61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927.6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32.7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83.8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5.7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03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6.04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5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66.61 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 68.55 万元,增长70 %,主要原因是 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在机关运行经费列支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1.0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6.0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3 辆,应急救援车辆 5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应急管理局项目情况说明
1.专业森林消防队专职队员经费
1)项目概述:用于专业森林消防聘用人员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津补贴、值班补助、福利、商业保险、体检费等。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6]3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3)实施主体:信丰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82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为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基本权益,切实解决队员“招不来、留不住、用不好”的问题,建立统一的、可操作的、既符合一般职业工资分配规律又体现灭火救援高危职业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
2. 农房保险
1)项目概述:农村住房保险县级配套资金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9-2021年度江西省农业保险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金发﹝2018﹞10号),赣州市政府金融办、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市金字﹝2019﹞53号)等文件。
3)实施主体:信丰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赣财金指[2021]10号《江西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文件及信财核[2021]2203号文件《关于拨付2021年农村住房保险县级配套资金意见》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2.03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积极推动我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3.村级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工资
1)项目概述:安全员补助经费;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行政村(社区)安全员队伍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57 号)和《信丰县行政村(社区)安全员管理办法(试行)》(信安办字〔2022〕14号),给予以行政村(社区)安全员按照每人每月 200 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2)立项依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2】127号、2.《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府办字【2023】8号
3)实施主体:信丰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工资311人、每人每月1610/12个月应急管理人员保险,确保安全员队伍工作正常开展。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5.84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做到“有人员配备、有制度职责、有待遇保障、有培训考核”,压实行政村(社区)安全监管和灾害应对责任,明确基层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职责,健全基层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基层安全防范体系,提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安全意识到基层、安全责任到基层、安全投入到基层、安全监管到基层、事故遏制在基层”,打通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最后一米”。
4.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租金及物业费
1)项目概述: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维修、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2)立项依据:完成《江西省救灾物资储备库面积与储备规模不达标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号)文目标要求
3)实施主体:信丰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救灾物资仓库租金、救灾物资仓库物业费仓库面积1898.64平方米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5.76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我县应急物资管理。
5.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危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信办字[2019]57号文件《信丰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3)实施主体::信丰县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督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52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提升全县的安全监管水平,有效杜绝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应急管理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58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工作安排 。
公务接待费 29 万元,比上年减 1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控制一般性支出,履行节约和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9 万元,比上年减 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控制一般性支出,履行节约和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工作安排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