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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信丰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公告

来源:信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4-22 15:39:29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信丰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丰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由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股负责管理并在行政执法事权范围内使用。

二、“信丰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适用于信丰县城市管理局职责所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

三、“信丰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在上述相关行政执法文书或文件使用时,具有与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公章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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