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丰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州市基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信丰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3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见附件。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鲁佼佼,联系电话:0797-7102953。
四、公众提交意见、建议的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信丰县县政中心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政编码:3416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ffgwtzk@163.com。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