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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20 09:29:34

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助力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信丰县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信丰县城区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房源。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9日。

三、征集要求

1.位置合适。收购房源应位于交通便捷、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2.面积适配。房源性质须为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以 120 平方米左右为宜,具体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3.相对集中。收购房源原则上要独立成栋(幢)成单元,且单个小区不得少于20套。

4.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房源权属必须清晰,具备齐全的四证,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同时满足金融机构贷款要求。

四、收购主体

信丰县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收购价格

1.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包含划拨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以及不超过 5% 的利润。

2.付款方式按照销售进度分批支付。申购家庭将购房款打入收购主体指定账户后,收购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分批次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拨付。

六、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

报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创智谷4楼发控集团财融部

报名邮箱:xffkjt@163.com

联系人:胡小磊

联系电话:18079702741

七、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三证一书”;

3.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4.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5.承诺书(包含但不限于各股东同意转让、手续方面、权属限制方面、法律纠纷方面、交付及办证方面不存在障碍或限制等内容);

6.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7.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参与征集项目房源明细表(附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 信丰县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住房情况表

信丰县旅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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