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县消防救援大队列管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县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赣消规〔2023〕1号)规定,以《关于调整界定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赣市消〔2025〕18号)为基准,结合全县工作实际,我大队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177家(附件)。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二、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装备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保证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经费;
七、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成立相应的消防组织,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救援队或者志愿消防救援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八、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十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十三、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十四、安装、使用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十五、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