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聘任李昌盛等二名同志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拟聘任李昌盛、田轶群等二名同志为本委仲裁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具体信息如下:
李昌盛,男,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兼职;
田轶群,男,信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兼职;
以上仲裁员聘期五年,自2025年11月10日起算。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如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的形式向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信函以到达日为准),联系电话:0797-7102636。
信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