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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文旅行业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责任制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9-26 11:04:18

关于印发《信丰县文旅行业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队)、局属各单位:

现将《信丰县文旅行业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信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7月21日     





信丰县文旅行业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责任制


为提升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效能、优化内部协作、强化责任担当,破除部门壁垒,杜绝推诿扯皮,确保群众或企业诉求在机关内部高效流转、闭环处理。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群众来访、电话投诉12345政务平台民生通道(如网络问政、信访平台)信函、网络平台(官方渠道)上级转办(如省/市文旅部门、政府督办件)等,涉及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的各类举报、投诉。

二、处置操作流程

(一)登记受理

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沟通协调,按流程处置,督促承办股室及时答复。详细记录诉求内容、当事人信息、联系方式、接收时间等,建立台账(纸质、电子)。对能即时解答的简单咨询,应当场答复并记录。

(二)初步研判

根据投诉内容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并拟出办理意见,报局分管领导签批,重大、紧急情节需报主要领导批示。

(三)流转与处理

1.职责清楚明确的,提出拟交办意见,局领导签批后,由该股室(队)、下属单位受理,按规定时限办结。

2.需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由局分管领导协调各股室(队)、下属单位,召集相关股室(队)、下属单位会商、明确分工、确定牵头部门和办结时限。

3.超出本局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投诉人正确的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必要时可协助转办(如通过发函协调等),并做好跟踪服务。

(四)答复审批归档

由具体承办股室(队)、下属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核实与处置工作,形成拟反馈答复函,及时按程序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签批通过后,第一时间向服务对象反馈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事项办结后,责任部门需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移交至执法大队办公室存档,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三、执法出勤

1.值勤机制。执法大队由两名副大队长分别带队轮流值班,负责值班期间的投诉、举报现场调查、核实。按处置流程进行闭环管理,对达到立案标准的,进行立案查处。

2.紧急出勤。涉及群众高度关切的、危害青少年健康的、危及游客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可能引起重大负面舆情的以及特殊时期的投诉等,应紧急出勤,一般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3.一般出勤。对于一般情节,接到举报后应在3天内出勤处置,一周内给予情况答复。

四、保障监督机制

1.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全局统筹决策执行负主要监督管理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的执行情况负领导责任。各股室、队、馆负责人是落实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指导本股室、队、馆人员执行。

2.督查问责:局纪检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对投诉登记、办理、反馈与归档情况定期检查。对于超期未办、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处置不当、弄虚作假、反馈不及时等情况进行黑板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问责。

3.考核问效:将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全体干部应树立“信速办”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加强熟悉业务能力;注重沟通技巧,妥善做好对外与服务对象、对内与各股室的沟通解释;规范登记流程,确保信息记录完整准确、流转手续完备;严格遵守登记、办理、反馈等环节的时限要求,高效完成文旅举报投诉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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