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丰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9-26 10:58:56

2024年信丰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政策背景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畜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4〕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我县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赋码的种猪场。
二、补贴条件

1、补贴对象要持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补贴对象使用的良种猪精液必须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保)种场、一级扩繁场或种公猪站;

3、补贴对象要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上按月完成数据监测报表;

4、补贴对象要规范建立养殖档案。

三、补贴期限

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9月30日。
四、补贴标准

每头能繁母猪补贴80元,共计补贴5000头;单个实施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15万元;若核定后2024年信丰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超出40万元,则按比例折算(核定申报数÷总数×5000×80)进行补助。
五、补贴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要组织符合补贴政策的养猪场(户)积极申报,填写《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分自主采购和自采自用两种情况。养猪场(户)向属地乡(镇)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经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站和乡(镇)审核后,由养猪场(户)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渔业渔政股)。养猪场(户)应提交的材料: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赋码截图及2023年11月-2024年9月生产月报表,补贴精液来源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能繁母猪畜禽标识序号。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二)审核核定。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对养猪场(户)申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定。审核结束后,对拟补贴养猪场(户)名单和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原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验。

(三)资金拨付。审核合格后,根据补助对象提供的开户行、开户名及账号等信息,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补助对象。

六、有关要求

(一)抓好落实。各乡(镇)认真做好生猪良种补贴宣传工作,引导符合政策条件的养猪场(户)积极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高采精、制精、输精等各环节技术水平。

(二)严格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严格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场到户;严格项目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稿来源: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股)

联系人:张文翔

联系电话:0797-3330266

邮箱:xfxmsyz@163.com。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智能问答
新浪微博
信丰政务
关注·信丰政务
调查
区党政领导履行教
育职责满意度调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