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①、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及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协助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指导乡(镇)及村(居、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
②、负责全县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评定和伤亡抚恤,以及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社会优待和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负责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负责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③、负责全县城镇退役士兵、退役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城乡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住房的规划、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新增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职工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26.4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5.73万元,本年新增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226.48万元,本年新增单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26.4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010.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10.75万元,本年新增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215.73万元,本年新增单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10.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0.75万元,决算数为10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0.75万元,决算数为10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新增单位。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0.7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87万元,本年新增单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5.58万元,本年新增单位。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9.35万元,本年新增单位。
(四)资本性支出85.95万元,本年新增单位。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8万元,决算数为2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新增单位,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新增单位。(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2万元,决算数为5.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新增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4.86万元,决算数为1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新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万元,决算数为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新增单位。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75万元,本年新增单位。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01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信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度优抚对象抚恤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优抚对象抚恤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度优抚对象抚恤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5.86万元,执行数为695.8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抚恤资金的发放对于巩固国防、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银行代发优抚对象抚恤金缓慢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