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工作的通知》(行审函[2022]10号)等规定,信丰县润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未按规定自主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并公示公告。
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码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情况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工作的通知》(行审函[2022]10号)等规定,信丰县润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未按规定自主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并公示公告。
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码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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