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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惠桥信丰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来源:县政府综合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6-10 10:22:11

关于赣州惠桥信丰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610-2025616(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177957

通讯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1楼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1600

项目名称:

赣州惠桥信丰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诚信大道168号智汇雨工业园A8栋

建设单位:

赣州惠桥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都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诚信大道168号智汇雨工业园A8栋,租赁江西智汇雨科技装备有限公司空置厂房1楼进行装修改造,项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约3000m2。通过新建一条生产线,购置各类生产设备。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000吨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节影响

1)废气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投料搅拌、研磨、分散、过滤、包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引入1套冷凝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对项目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抽风装置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另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等措施后,厂界空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外排水量为0.4m3(12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信丰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信丰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桃江。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分散机、研磨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冷凝回收液、滤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处理。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生产车间东南角设置一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m2,有效库容为12m3,设计最大暂存能力4t。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在生产车间东南侧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5m2,有效库容为18m3,设计暂存能力3t,暂存周期3个月。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配备通风导气装置。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 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分区防控:将危废暂存间、原料间、事故池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办公区等划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2、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以生产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据现场踏勘,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3、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排放的COD、NH3-N纳入江西信丰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VOCs排放量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VOCs:0.96t/a),VOCs总量由政府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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