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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夫山泉信丰脐橙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来源:县政府综合部门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17 15:13:30

关于农夫山泉信丰脐橙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1117-20251121(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177957

通讯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1楼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1600

项目名称:

农夫山泉信丰脐橙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农夫路(A厂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塘埠镇横坑里(B厂址)

建设单位:

信丰农夫山泉果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鼎峰筑力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B厂址建设厂房、仓库等建(构)筑物40000平方米,购置皮渣烘干系统、蜜糖浓缩系统等国产先进设备,配套变压器、污水处理设备等公用工程设备设施。拟在A厂址原有场地的榨汁车间和空余车间内建设安装,面积约6000平方米,购置橙油提炼系统设施,洗切系统设备进行切割与清洗,其产品供与B厂址烘干和蜜糖浓缩系统进行深加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双厂址项目。A厂址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一般暂存间残次果发酵废气、食堂油烟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B厂址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污水处理站散发的恶臭气体。

1)A厂址废气源强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A厂址废水依托并改造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废气恶臭污染因子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后采用1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的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加盖、通风、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②食堂油烟

本项目依托厂区内原有中型食堂,不单独建设食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③一般暂存间残次果发酵废气

项目A厂址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残次果(不合格品),经微生物代谢,常伴有令人不适的恶臭异味,以臭气浓度表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日常加强管理及通风,用专用容器密闭存放残次果(不合格品),交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B厂址废气源强分析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B厂址污水处理站为降低污水站恶臭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各构筑物设置盖板,减少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加盖、通风、绿化等措施后,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②食堂油烟

本项目B厂址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③烘干废气

囊衣和外皮在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本项目在烘干过程中均采用机器封闭式加工,本项目仅有少量的粉尘溢出。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双厂址项目。A厂址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表面以及针刺冲洗废水。B厂址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1)A厂址废水源强

①生活污水

A厂址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2t/d(24t/a)。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BOD5、SS、氨氮、TN、TP、动植物油,初始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235mg/L、BOD5:150mg/L、SS:200mg/L、氨氮:32.6mg/L、TN:44.8mg/L、TP:1.72mg/L、动植物油50mg/L。

②生产废水

A厂址生产废水主要是原料清洗废水891t/d(106920t/a)、清洗设备废水360t/d(43200t/a)、表面以及针刺冲洗废水1093.33t/d(131199.6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TN、TP、动植物油,初始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2500mg/L、BOD5:2000mg/L、SS:1000mg/L、氨氮:20mg/L、总氮:100mg/L、总磷:20mg/L。

项目A厂址综合废水依托并改造厂区原有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桃江,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B厂址废水源强

①生活污水

B厂址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0.4t/d(48t/a)。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BOD5、SS、氨氮、TN、TP、动植物油,初始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235mg/L、BOD5:150mg/L、SS:200mg/L、氨氮:32.6mg/L、TN:44.8mg/L、TP:1.72mg/L、动植物油50mg/L。

②生产废水

B厂址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为3.59t/d(430.8t/a)和设备清洗废水45t/d(5400t/a)。主要是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TN、TP、动植物油,初始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2500mg/L、BOD5:2000mg/L、SS:1000mg/L、氨氮:20mg/L、总氮:100mg/L、总磷:20mg/L。

项目B厂址综合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到信丰大塘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信丰大塘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桃江,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主要来自分选机、洗果机、挤压机、烘干机、灌装机和杀菌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65~70dB(A)。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同时合理布局等措施使A厂址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B厂址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A厂址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项目B厂址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滤渣)、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抹布)以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滤渣和不合格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项目A厂址依托厂区东侧48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不合格品。B厂址厂区西侧建设30m2的一般暂存间,用于暂存滤渣。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A厂址依托厂区东侧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及含油抹布。B厂址厂区西侧建设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对工艺、设备、污水储存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分区防控:将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和应急事故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0m;将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0.75m;其他区域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六)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为双地址项目,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均以污水处理站周界外延50m范围区域,经现场踏勘以及建设单位出具的用地红线图,距离A厂址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151米的江西信丰星泓职业学校,不在A厂址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距离B厂址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的350m松山下居民区,不在B厂址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两个地址污水处理站向外延伸区域范围内均无村庄、医院、居民区等,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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