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丰县大桥金满堂页岩矿厂页岩标砖空心砖节能及智能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177957
通讯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1楼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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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信丰县大桥金满堂页岩矿厂页岩标砖空心砖节能及智能化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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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桥镇青光村社官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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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信丰县大桥金满堂页岩矿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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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赣州广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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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拆除厂区原有的 2 条隧道窑,在原址上新建 1 烘 1 烧的环保隧道窑。淘汰现有生产设备,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在现有脱硫基本上新增 SNCR 脱硝工艺。项目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及智能化改造,形成年产 8000 万块(折标砖)页岩空心砖(空心砌块)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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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原料堆存 及装卸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输送粉尘、隧道窑废气以及厨 房油烟。对原料堆存及装卸粉尘设置密闭车间和雾化喷淋除尘 设施;对破碎和筛分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和雾化喷淋设施+厂房 阻隔处理;对输送带采取雾化喷淋降尘;对隧道窑废气采用一 套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氢氧化钠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 处理后废气经 1 根 55m 烟囱排放;对汽车尾气、道路扬尘采取 植被绿化和加强车辆管理以及对厂区内道路设置喷雾除尘,经 过处理后,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对厨房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另外雨季会产生 14 初期雨水。生活废水经 3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 边耕地灌溉用水,不外排。烟气脱硫除尘喷淋塔废水通过沉淀 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在厂区低洼处设置约 40m3初 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流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过沉淀 处理后,通过雨水沟外排至西南面约 20m 处的小河或根据生产 用水情况回用于生产用水。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 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70~90dB(A)之间。噪声经消声、减 振、隔声罩等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 域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 备,并在生产设备安装的基础设施上安装橡胶垫片; ②从设备布局方面控制:合理布置高噪声生产设备的位置, 将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尽量安装在远离敏 感目标一侧的位置,利用厂房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途径; ③从基础减振措施控制:对鄂破机、高细锤式破碎机等振 动较大的生产设备采取在安装基础设施配置隔振垫或减振器, 在安装地面设置防振结构,在设备连接处分别设置软连接设施; ④从维护设备方面控制: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 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 转,避免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的事故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 15 产生影响; ⑤从生产时间方面控制: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在午休时间和夜间加班生产, 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⑥从运输车辆方面控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良好的 交通秩序,控制好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最大程度减轻车辆噪 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⑦从厂区管理方面控制:在项目厂区进出口处,设立明显 的减速标识牌和禁止鸣笛标识牌,车辆进出严禁鸣笛和超速行 驶,杜绝车辆在场内鸣喇叭现象。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金属废物、除尘器 收集的粉尘、炉灰、污泥、废泥头和不合格砖坯、废包装材料、 不合格品、废布袋、车间降尘粉尘、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危 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废齿轮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 油料桶。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金属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灰、污泥、废泥头和不合格砖坯、废包 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布袋、车间降尘粉尘、初期雨水沉淀池 污泥,通过设置配套贮存容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面 16 积为 40m2,有效贮存量约为 40t)对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暂存间内 临时贮存,达到转运周期时或是贮存容量不足时,应及时委托 有处置能力和利用能力的单位转运和处置。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40m2, 有效贮存量约为 40t),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的资质单位处 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运营期可能通过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产生地下水、 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 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 源头防控:①对厂区破碎车间、陈化车间、制坯车间、存 坯车间、环保隧道窑车间(含成品车间)、原料仓库破碎车间、 陈化车间、制坯车间、存坯车间、环保隧道窑车间(含成品车 间)、原料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储液池等 地面全部进行硬化,②对油料储存间、辅料仓库、危险废物暂 存间、烟气脱硫除尘喷淋塔及沉淀池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采用 环氧树脂漆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污染地下 水和土壤环境。③加强日常巡视和检查工作,做到污染物渗漏 “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 分区防渗:结合厂区生产设备、管道、污染物储存等布局, 实行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m,K≤1×10-7cm/s)、 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和 17 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主 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 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 入地下。 (6)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营运 期间产生的污染物通过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 此,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生态环境现状,对区域生态环境影 响较小。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结合项目风险源、环境影响途径、环境敏感目标等 方面,本项目实施后,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贮存过程风险 防范措施;制定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事故防范措 施;制定片碱事故防范措施,并接受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监 督检查,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预知、可控制、可解决的情况 之下,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影响。 4、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结果和《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 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 6 卫生防护距离终值的确 定可知,确认本项目原料仓库、破碎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终值分别为 50m,隧道窑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终值为 100m,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原料仓库、破碎车间、隧道窑车间外 100m 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 物 排 放 满 足 《 砖 瓦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厨房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本项目生产区周边200m范围内主要是山体,项目隧道窑废气烟囱设置高度为 55m,可以保证废气有效扩散。 项目用地外周边 50m 范围内无敏感点。本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均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行业整治规范等规定的可行技术,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储液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值,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耕地灌溉,不外排。烟气脱硫除尘喷淋塔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和回用于配料、搅拌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再外排或根据生产用水情况回用于生产用水。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振、隔音设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因此,建设项目噪声对周边产生的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处理后的固体废物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在落实好“源头防控”和“分区防渗”预防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土壤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在采取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采取有效的综合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6、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设施。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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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