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九届五次会议第80号建议
的答复
吴光玉、袁冠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建议,对推动我县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就提案中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政策引导,激活社会资本参与
我县根据《信丰县“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先行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打造 “一带三区百村示范”和美乡村建设先行县。先行村建设坚持市场运营为抓手,乡村建设为纽带,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今年的先行村建设,有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并运营的先行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先行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与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等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奖补。
2024年9月出台了《信丰县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对于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文旅营商环境、引进文旅项目、支持旅游要素完善、旅游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和资金奖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文旅项目建设,不断激发我县乡村旅游项目供给。
二、挖掘特色,促进农旅融合发展
各乡镇立足自身产业特色,做好“乡村+文旅”、“产业+文旅”等多维度融合发展,如正平、安西打造三月三特色民俗文化、大塘埠万星依托桃江河畔良好生态和蔬菜产业发展露营、研学,小江通过发展稻虾产业和乡村旅游多业态融合发展,万隆利用杨梅、石斛产业和五渡港天然生态结合打造沙滩基地、新田、油山、安西等乡镇结合红色文化开展红培研学合作,古陂充分发挥非遗小镇品牌开展非遗活动,金盆山片区民宿塘埠、安西等乡镇依托脐橙产业优势,抓住脐橙采摘季引客引流。
三、关于增加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允许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建议
在用地保障方面,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乡村旅游用地布局,探索 “点状供地” 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乡镇加强与县自然资源、文旅、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乡村旅游项目落地。一是提前谋划项目用地,对接相关要素保障部门,做好建设用地的调规调剂,确保项目落地见效;二是依法依规简化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为项目落地提供便捷服务。
四、用力招引,争取优质项目落地
目前,万隆缘分国医静养、西牛汽车营地等项目正在推进落地,引入更多优质乡村旅游业态,提升我县乡村旅游市场竞争力,拉动文旅市场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