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0号提案
的答复
游海、吕述兴、赖佑林、赖腾明、赖敏慧、王齐芳委员:
你们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发现的我县饲养犬类存在安全威胁、环境卫生和噪音扰民等问题,以及提案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公安、农业农村、城管、卫健等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犬类日常管理,并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着力形成城区犬类管理长效机制。
一、完善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
严格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5〕3号)要求,起草了《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信丰县中心城区养犬管理通告》等文件,成立了由县公安局牵头,城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16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信丰县犬类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搭建登记平台,强化日常管理。
依托赣州智慧养犬平台,搭建了信丰县智慧养犬小程序平台,该小程序已接入“信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养犬市民可通过小程序为犬只办理登记,由辖区民警在后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或实体犬牌。养犬市民可在我县6家定点宠物诊疗机构享受犬只疫苗接种、登记、领牌等一站式服务,力求实现城区犬只底数清、情况明。
三、规范养犬行为,推动文明养犬。
根据《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持续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巡查,累计劝导公共场所遛狗未牵绳行为89起,批评教育犬主150人次,城管部门清理公共场所犬只粪便200余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规范意识。
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店铺、小区进行走访,累计走访1000余人次;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各类文明养犬宣传活动500余次,累计覆盖市民3000余人次;在公共场所设置文明养犬宣传牌68处。同时,积极发动社区、网格、物业等基层力量参与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五、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设立了信丰县养犬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抽调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下设两支专业捕捉队伍,负责中心城区内流浪、无主犬只的捕捉工作。同时,已确定大阿镇坎下艺源宠物基地作为流浪犬收容点,以及嘉定镇龙舌的朗坤科技公司所属场所作为流浪犬无害化处理点,对捕获的流浪犬只进行规范收容和无害化处理。今年以来,公安部门联动城管、社区、物业等共处理犬只扰民纠纷50余起,处置无主流浪犬只8只。下一步,公安、农业农村、城管、卫健等部门将严格落实《信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履行犬类管理职责,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力确保我县犬类管理安全、有序。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