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信丰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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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定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法活动,参与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案件的查处;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办省、市、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农村特困供养和敬老( 光荣)院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负责管理全县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并承担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查处、处罚、非法养老机构及养老机构不法行为和条件。 (七)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和上级下拨社会福利资金项目的评审,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福利企业生产;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八)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全县婚姻登记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健全科学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管理殡仪事业,指导乡(镇)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乡际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办理县内儿童收养工作。 (十)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民政部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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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内设三个下属机构:信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信丰县未年成人保护中心)、信丰县养老服务中心(信丰县社会福利院)、信丰县殡葬管理所。 1.信丰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信丰县未年成人保护中心)。承担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救治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临时救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对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提供庇护;负责依法办理本辖区内的居民婚姻登记等服务工作;负责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等业务工作;为全县有托管需求的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提供生活和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负责实施慈善救助、宣传工作;负责做好福利企业相关工作等职责。 2.信丰县养老服务中心(信丰县社会福利院)。主要承担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养老服务技术指导、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乡镇养老机构(设施)及村(居)社区养老设施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等职责 3.信丰县殡葬管理所。主要承担推进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宣传、殡葬职业教育、殡葬岗位、殡葬违法行为的处罚;负责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进行行业管理;负责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及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行业执法检查工作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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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何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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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北路300号民政局 |
邮政编码: |
341600 |
联系电话: |
0797-3311412 |
联系邮箱: |
gzsxfxmzj@163.com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