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19〕65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发〔2020〕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识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加强领导,务求人口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人口普查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有关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人口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协调机制,抓紧组建普查机构,在2月底之前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小组,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的普查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普查经费是普查工作的基本保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统一管理, 从严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依法普查,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信息,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统计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部门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各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人员培训和管理,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开展质量抽查和工作检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五、广泛宣传,创造普查良好舆论环境
各普查机构要会同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按照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普查各阶段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信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1月30日
附件
信丰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叶金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康斌斌 县统计局负责人
肖 宇 县发改委副主任
谢世培 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邹志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朱燕滨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 慧 县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 卢清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昌福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建华 县教体局副局长
徐洪波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方兰花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鹏飞 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卢 峰 县人社局副局长
肖建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赖国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兰 花 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冯海斌 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谢志全 县扶贫办副主任
朱华平 县医保局分管领导
吴敏华 县行管委副主任
麦罗先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王贵林 县城管局市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冯海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委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