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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书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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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书华同志任正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雄华同志的铁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燕同志任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列刘莹珺同志之前);

罗许绎同志任信丰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宏同志任信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林英良同志任信丰县第二中学校长;

王百胜同志任信丰县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信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曾玉红同志任信丰县第四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唐雪花同志任信丰县第七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锡华同志任信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袁鸿妤同志之前);

邓湖北同志任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列邱凌云同志之前);

免去钟华同志的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二生同志的信丰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叶振兴同志的信丰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郭肇领同志的信丰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谢学霖同志的信丰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郭巍同志的信丰县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丁四女同志的西牛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曾位勤同志的油山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张祥同志的信丰县司法局新田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