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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表彰2016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 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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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表彰2016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提)案 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2016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批评、意见、建议70件,县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74件,分别交由33个单位和部门具体承办。从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情况看,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56.2%的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36.8%的议(提)案正在抓紧解决或已列入规划解决,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和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县水利局、旅游局、卫计委、城管局、公安局交管大队、商务局、工信局。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内容,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基层群众意愿,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做好办理工作既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不断改进工作的需要。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其他单位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为实现我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赣州首善卫星城,再创信丰发展新辉煌奠定扎实基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