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县委组织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征求县纪委、县综治办、县卫生计生委三个部门的意见,拟对我县实施公务员法单位(参照管理单位)连续三年(2015-2017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叶永恒等42名公务员(参公人员)记三等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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