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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收运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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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收运和资源化利用
工作方案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和县综整办《关于印发
<信丰县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信
综整办字〔2020〕10 号)文件精神,为创建城乡整洁、卫生、
美丽生态环境,切实做好城镇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收运和资源化
利用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切实做好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大力推动城镇生活
垃圾中可回收物收运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提升可回收物收运
和资源化利用效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收集和转运设
施建设试点,逐步建立收集、转运、处理三位一体回收资源化利
用体系,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为创建美丽橙
乡生态优美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回收范围
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
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塑料(泡沫塑料、塑料瓶、
硬塑料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织物等。
三、试点范围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花园路社区、南山社区)和万隆乡、大
桥镇、古陂镇为先行试点单位。
四、工作思路
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为目标,以主要回收企业为依托,
以回收站点(门店)、“互联网 回收”、社区(村、居)设置回收
箱、上门回收等多种回收方式为手段,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建立
收集、转运、处理三位一体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让生活垃圾
中可回收物变废为宝,物尽其用,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
源化。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可回收物收集体系
1.统一配置可回收物回收箱。按要求统一配置社区(村、居)
投放回收箱,回收箱必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
箱分别设置。鼓励有资质回收企业在社区(村、居)设置回收箱,
便于社区(村、居)居民在家门口投放可回收物。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花园路社区、南
山社区、万隆乡、大桥镇、古陂镇,以下同)
2.合理布局回收站点(门店)。按照“便于高售”的原则,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指导试点单位对现有回收站点进行合
理布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试点单位。
3.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10 月底前,各试点单位至少
建设3-5 家再生资源回收站,其营业面积不少于10 平方米,采
用统一站名和设计,实行全封闭管理。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
4.实行可回收物分类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生
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分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织物等分类,
做好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的分类、包装、堆放、收运。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各回收站(门店)
(二)建立转运分拣体系
1.建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按照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和建设规范》,各试点单位要设置或建设企业转运分拣中心,转
运分拣中心要求设施完善,符合消防、环保要求。
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县城管局
2.支持可回收物转运体系系统建设。社区(村、局)短距离
回收以电动三轮车为主,分拣中转运输由小型货车承运,对符合
条件的运输车辆交管部门要支持发放绿色通行证,便于停靠。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三)建立终端处理体系
依托现有或式引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设回收物终端处理
线,对收集的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进行初级加工,使再生资源
物尽其用。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试点单位要高度
重视,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深入一线搞好指导、督
促、推进工作,圆满完成试点工作。
(二)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
广播、宣传册(单)、专栏、横幅、微信、短讯等各种媒介,采
用直观的形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分类知识,切实提高
广大城乡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将可回收物资源利用工作转变为
全县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