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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和开展绿色文明餐饮实施方案(信商务字〔2020〕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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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和开展绿色

文明餐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根据《关于印发<信丰县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信综整办字[2020]10号)文件精神,积极应对塑料污染,在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开展绿色文明餐饮,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全民参与、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要目标

2021年,率先在县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零售药店、集贸市场、星级宾馆、餐饮行业等部分 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到2020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有效利用比例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严把塑料制品销售关口。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县市场监管局、赣州信丰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加强塑料制品使用,流通监管

1.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2021年底,县城区的大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县范围。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和支持大塘埠镇、西牛镇、安西镇等乡镇试点在上述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期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2021年底,全县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到2022年底,全县旅游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3.积极减少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2022年底,全县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县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

(三)推广塑料制品替代品

1.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绿色采购、销售、回收及物流体系。推动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采取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措施。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加快推进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县城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等场所周边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县城管局、赣州信丰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