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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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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2019网络市场

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网监〔2019〕118号)和《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市监网监字〔2019〕1号)工作部署,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统领,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维护良好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总体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净化交易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

二、工作重点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性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围绕我县网络交易市场主要商品和服务,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服装鞋帽、儿童用品、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半导体、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家庭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帽、农资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监管商品,加强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整治和监测;严厉查处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恶意注册、网络传销、违法违规违章格式条款、虚假评价以及虚假打折等突出违法问题。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团购网站为重点,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以“赣南脐橙”、“信丰红瓜子”、“信丰萝卜”等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及模式,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深化联合监管,集聚监管合力。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约谈、联合告诫,对内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责任意识,各业务条线部署工作时同时涵盖线上和线下。根据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发挥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监管机制优势,集聚监管合力。加强《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在执行中的衔接,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增强市场监管合力。(牵头部门:市场股;配合部门:各相关业务单位、各分局,各相关业务股室)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加强网络经营主体审核,监督网络经营主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督促网络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网络平台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督促网络经营主体自觉遵守《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依法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和擅自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指导和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行政指导。(牵头部门:企业注册局;配合部门:各分局,市场股、公平交易局、执法大队、价格监督所)

(三)加强示范区创建,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加强电子商务监管手段和方式创新,按照市政府《赣州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要求,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对照总局示范区创建评估要求,对标对表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市场股;配合部门:法规股、企业监管股、企业注册局、消保局、信息中心)

(四)强化技术支撑,提高重点监管执法。充分应用 “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和“江西省工商云服务平台”,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结合本地网络经济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和主要产品,紧紧抓住网络集中促销时间节点,精准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及时掌握本地网络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动向和新情况,评估市场风险,警示违法经营。收集网络监管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开展网络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市场股、信息中心;配合部门:各相关业务股室、各分局)

(五)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加强权益保护。积极推动线下消费维权以及线下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向线上延伸,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大型交易类网站或平台创建工作,部署开展“诚信规范电商园”创建活动,引导电商主体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部门:消保局;配合部门:相关业务股室)

(六)规范格式条款,加强合同监管。以房屋中介、房产等行业为重点规范对象,积极规范网络交易中的格式条款,修正违法违规违章格式条款。查处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和鼓励网络经营主体申报和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牵头部门:市场股;配合部门:各分局,法规股、消保局)

(七)规范互联网广告,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深入推进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在医疗保健品、房地产销售、教育培训等领域严肃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督促网络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牵头部门:市场股  配合部门:各分局)

(八)加强餐饮监管,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媒体反映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牵头部门:食品股;配合部门:市场股)

(九)放宽主体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建立统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改革,推动集群注册,支持创业创新孵化平台的发展,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青年农民工等利用互联网创业就业。(牵头部门:企业注册局;配合部门:企业监管股)

(十)整治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秩序。以关系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领域,以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严查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域名、网页、网站名称的标识等市场混淆行为和互联网领域“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尤其是保健食品、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牵头部门:价格监督所;配合部门:市场股)

(十一)打击侵权假冒,加强品牌保护。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加大对“赣南脐橙”、“信丰萝卜”、“信丰红瓜子”等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互联网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各分局和相关股室要结合下半年脐橙销售旺季,开展一次线上线下“赣南脐橙”联合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交易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市场股;配合部门:各分局、公平交易局、执法大队)

(十二)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联合惩戒。督促网络经营主体强化信用承诺公示和诚信经营意识,着力治理网络失信问题。综合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网监信息化系统功能,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加大网络违法失信行为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扎实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部门:企业监管股;配合部门:各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部门和分局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于治理网络交易市场突出问题和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方案。专项行动期间,省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组织联合督导,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请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行动。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电信、公安、商务、网信、邮政等部门沟通协作,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方式、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共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三)加大办案力度,净化网络环境。要将各类网络违法交易和经营行为作为查办重点,加大查处打击力度。要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服务领域维权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部门和分局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报道“网剑行动”的工作措施和开展情况,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特别是新媒体,及时开展宣传,深化专项行动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并以此为契机,运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电子商务法》,抓住关键节点,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和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警示违法经营,多措并举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五)及时报送信息,抓好总结经验。各部门和分局要突出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及时总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汇总表。